您好,欢迎进入广元分平台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扶持政策

六部委鼓励民资释放积极信号 来源:现代物流报 发布时间:2012-06-05 浏览数:13

交通部: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

交通运输部4月13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路、港口码头、航道等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支持民间资本以适当方式进入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等公共事业领域并建立相应的财政奖励补贴制度。 >>>详细

铁道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

铁道部5月18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详细

卫生部:社会资本可以自主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卫生部5月21日下发《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社会资本可以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详细

证监会: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公司

作为“新非公36条”的配套规则之一,证监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5月25日下发,从促进民企融资及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民企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详细

国资委:鼓励民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5月25日国资委发文,要求国企在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并对引入的方式、途径以及条件做出具体界定,并要求国企在产权转让和股权转让时不得歧视民间资本,不得“单独”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 >>>详细

银监会:支持民间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银监会放宽了一系列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股权比例限制。

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降低优惠门槛 让小微企业享受税收阳光